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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报财产留清名———一代名相诸葛亮

诸葛亮生前,在给后主的一份奏章中对自己的财产、收入进行了申报:“成都有桑800株,薄田15顷,子弟衣食,自有余饶。至于臣在外任,无别调度,随身衣食,悉仰于官,不别治生,以长尺寸。若死之日,不使内有余帛,外有赢财,以负陛下。”诸葛亮去世后,其家中情形确如奏章所言,可谓内无余帛,外无赢财。诸葛亮病危时,留下遗嘱,要求把他的遗体安葬在汉中定军山,丧葬力求节俭简朴,依山造坟,墓穴切不可求大,只要能容纳下一口棺木即可。入殓时,只着平时便服,不放任何陪葬品。